6月3日,《中国文学研究》编辑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关于本刊实施单独署名投稿制度的声明》:为进一步规范本刊文章发表流程,明确作者创作权益与责任,维护学术创作和内容发表秩序,并与诸多权威刊物的现行发表规则保持一致,本刊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起,所接收的稿件全面实施单独署名制,不再接受联合署名的作者投稿。
据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官网介绍,《中国文学研究》(季刊)是由湖南师范大学主管、主办,文学院承办的文学类学术期刊。刊物于1985年6月30日创办,国内统一刊号为CN43-1084/I。
《中国文学研究》有“理论研究”“古代文学”“古代文论”“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湖南文学与湖湘文化研究“等常设栏目,另不定期开辟“文学与思想史研究”“辞赋骈文专题研究”“沈从文专题研究”等特色栏目,旨在赓续文学院的优良学术传统,发挥刊物的专栏研究特色,形成刊物的独特学术品牌,夯实刊物的核心竞争能力,使本刊成为引导中国文学研究潮流的专业期刊。四十年来,本刊不断关注学科热点和前沿问题,持续发表青年学者的优秀成果,推动了中国文学研究向纵深发展,促进了中国文学研究学术共同体的形成。
《中国文学研究》现为全国中文核心刊物、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此外,1999年,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全文收录;200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审核备案,定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同年,入选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2004年,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越来越多的国内知名学术期刊明确,“接收的稿件全面实施单独署名制,不再接受联合署名的作者投稿”。
例如,今年1月9日,《文学评论》编辑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投稿须知》:本刊仅支持独立署名,不支持双署名等(新兴交叉学科研究除外)。作者保证论文署名及单位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文学评论》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文学研究和理论批评的大型学术刊物。
还有一些期刊则倡导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署名。
例如,《涉外法治学刊》就在征稿启事中明确,本刊倡导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署名。合作作品应按各作者实际所起作用大小依次署名。署名最后一字右上角以*号作注释号,第二作者用以**号作注释号。原则上不允许三人或三人以上署名。
《涉外法治学刊》是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主办的学术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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