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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 陕西出台风景名胜区专家库管理办法

时间:2026-05-14 11:10:07 点击: 【字体:

本报讯(记者 张倩)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风景名胜区专家管理,强化科学决策与技术支撑,近日,陕西省林业局印发《陕西省风景名胜区专家库管理办法》(陕林发〔2026〕17号)。该办法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制定,对专家入库、职责、权利、义务及动态管理作出全面规范,助力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

办法明确,陕西省风景名胜区专家库主要为全省风景名胜区规章制定、规划审查、项目评审、保护利用等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覆盖设立论证、范围调整、建设评估、生态保护、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

入库门槛清晰 程序规范透明

专家入选须满足七项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学风端正;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执业资格;熟悉行业法规标准、理论扎实、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可承担野外考察;职业操守良好;新申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入库实行个人申请+单位确认+省级审核+官网公示流程,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正式入库,确保专家队伍专业性与公信力。

权责明确 实行终身负责制

专家主要承担决策咨询、标准审查、技术论证、应急处置等职责,享有独立发表意见、知情权、查验权、拒绝违规签署意见、获取劳务报酬、自愿退出等权利。

同时,专家须履行科学客观公正、终身负责、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义务,与评审事项有利害关系须主动回避,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专家选取采用库内随机抽取与邀请相结合方式,保障评审公平公正。

动态管理 任期5年可续聘

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任期原则上5年,可连续聘任;年满65周岁自动退出,行业知名、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延长,最高不超70周岁。对未按规定履职的专家,省林业局可单方解聘,确保专家库始终保持高水平、高效率运转。

办法还规定,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事项,可按需邀请国家林草局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提升决策层级与科学性。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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