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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传的出现:虎魄造办处谈《为什么南朝陵墓前的石兽会被讹传为“麒麟”》3

时间:2026-04-30 01:00:13 点击: 【字体:

3.讹传的出现

在讲讹传开始出现之前,我们先来讲一些历史背景。东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爆发了黄巾军起义,为东汉末年军阀混战揭开了序幕。从此中原大地经历了群雄争霸、三国鼎立、八王之乱、五胡乱华、南北对峙,造成长达数百年的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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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20年,东晋灭亡之后,又形成了南北朝并立的局面。在黄巾起义爆发前的中原人口大约有5500万,长期的战乱导致人口骤降。虽然西晋的统一短暂地恢复了一些人口,大约在3000万左右。但到公元317年东晋建立的时候,人口数量大概在1600万。而五胡乱华造成北方1200万汉人只剩下400万。长期的战乱,不仅造成人口的流失,还造成各种文化的断层。这其中就包括了各种手工业制作的工匠,以及掌握相关事物的管理者,还有相关文献资料的损毁或佚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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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段史料记载,西晋陈寿所著的《三国志·魏书·第二十一·王卫二刘傅传》中记载:“魏国既建,(王粲[càn])拜侍中。博物多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公元220年,曹丕建立魏国之后,王粲被任命为侍中,成为皇帝的近臣顾问。由于王粲知识广博,见识深远。每次有问题没有回答不上来的。此时,过去的礼仪制度废弛殆尽,朝廷要重新制定制度,此事就由王粲负责。同时,南朝刘宋时期的裴松之,引用西晋摯虞在《決疑要》中的记载,注曰:“汉末丧乱,绝无玉佩。魏侍中王粲识旧佩,始复作之。今之玉佩,受法于粲也。”东汉末年,受战乱影响,玉组佩制度湮没不存。曹丕称帝后,出于政治需要恢复传统玉组佩制度。侍中王粲càn见多识广,他根据前朝玉组佩的形制,于是重新创造出一套新式样的玉组佩。现在所见曹魏时期的玉组佩,就是根据王粲创作的样式制作的。

孟康就是生活在这个时期,而他在《汉书音义》中所注释的内容,也是需要客观看待的。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其原文中是如何对桃拔(符拔、扶拔)作注释的。前面讲到,《汉书》和《后汉书》中对桃拔(符拔、扶拔)的注释分别引用了外形“似鹿”和“似麟”来形容。同时还将猛兽造型独角的“天禄”和双角的“辟邪”,归类于似鹿造型的桃拔(符拔、扶拔)。颜师古所引用孟康的这句注释,本身就存在矛盾。是孟康在《汉书音义》中的注释本来就有问题,还是颜师古在引用注释时出了问题,我们现在暂时无法考证。但这条注释给后人和一些不辨是非的学者埋下了隐患,甚至还开始出现讹传。而接下来要介绍的这些文献资料,基本上都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甚至可以说主要是偏安一隅的东晋至南朝时期。这个时期的这些文献资料中所出现的问题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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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杂记》这本书的作者,至今未有定论,普遍认为是两晋时期道教学者、炼丹家葛洪(284—364)所辑抄。此书,被历代指认为是伪书。所记载的内容虚实相杂,怪诞不经,多荒诞不可信。但从语气及内容来看,应当是杂抄两汉魏晋时期的遗闻轶事而成。《西京杂记·卷之三》【6】中记载:“五柞宫有五柞树,皆连三抱,上枝荫覆数十亩。其宫西有青梧观,观前有三梧桐树,树下有石骐䮼二枚,刊其胁为文字,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也。头高一丈三尺,东边者,前左脚折,折处有赤如血,父老谓其有神,皆含血属筋焉。五柞宫的西边,有一座青梧观,观前有三棵梧桐树。树下有两件石刻骐䮼,在其身上刻有文字,它们是秦始皇骊山陵上之物。这两件石骐䮼,高一丈三尺,也就是差不多我们现在的3米高。东边这只石麒麟的前左脚已折损,在其折损处有赤痕如血,当地百姓将其神化,说其体内有血有筋。”这是目前已知,最早记载陵墓前石刻麒麟的文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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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另外一本佚名古代地理书籍《三辅黄图》【7】中也有相同的记载:“青梧观,在五柞宫之西。观亦有三梧桐,树下有石麒麟二枚,刊其胁文字,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也。头高一丈三尺,东边者前左脚折处有赤如血。父老谓其有神,皆含血属筋焉。”其内容可以说与两晋时期葛洪在《西京杂记·卷之三》中所记载的一模一样,只是将五柞宫和青梧观分开记载。这本《三辅黄图》的成书时间,不晚于南北朝时期。我个人认为,书中所记载的这段文字,可能参考或摘抄于《西京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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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来分析一下这段文献记载的真实性。五柞宫是汉武帝在汉代长安城南面的建筑群,在如今西安城的西面陕西省周至县东南的集贤镇。中间这里是汉代未央宫遗址,骊山秦始皇陵在西安城的东边。也就是说,五柞宫和秦始皇陵分别在西安城的一西一东,中间直线距离至少有100里地。其次,骊山秦始皇陵园遗址考古发掘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3米高左右的大型石兽,甚至连残损的石块也没有发现。堂堂的秦始皇陵前,难道只设置了这一对石刻麒麟吗?这不像是秦始皇的风格。其次,这一对骊山秦始皇陵的石刻麒麟,又为何会出现在长安城西边的五柞宫呢?除了《西京杂记》中有这段文献记载以外,在此之前历朝历代的其它文献资料中,均未发现秦始皇陵前有设置石兽遗存的明确记载,也没有五柞宫内有石兽的文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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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北魏郦道元(约470-527年)在古代中国地理名著《水经注·卷十九》中也有记载“五柞宫”,却未见记载有“青梧观”,更没有提到这两件石麒麟。现如今,在整个西安地区的秦汉皇陵中,也未曾发现类似于南朝帝陵前设置大型石兽的证据。而作为曾经的五柞宫,现在的陕西省周至县集贤镇及周边地区,也未曾发现有大型石兽造型的遗存。不但没有“天禄”和“辟邪”,更没有“麒麟”。目前所见西安地区秦汉陵墓前的石刻,仅见于汉武帝茂陵霍去病墓前的一组石刻。而这一组石刻,与我们要探讨的石刻没有直接关系,属于单独出现的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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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如今汉中市城固县张骞墓前有一对石刻。根据清代康熙56年[1717]王穆编撰的《城固县志·卷二·古迹》中有记载:“石虎,(县城)西八里,地有二石,形如卧虎,列于张骞墓前,水深数尺不没。”根据此文献记载,官方将此石刻命名为“石虎”,如今普遍被认为是属于西汉张骞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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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150年前,明代嘉靖四十五年[1566]杨守正编修的《城固县志·卷一·地理志》中载:“石虎,(在县城)西北八里,田中二虎,首昂尾低,鎚之则臭。”旁边又有记载:“汉博望侯张骞墓(在县城)西五里”。张骞墓在县城西五里,而这对石兽在县城西北八里。显然,这对石兽是在明代晚期至清代早期的这150年间被移动到张骞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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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二石兽在张骞墓前160米处水田中,东西相对,间距14.4米。并于1938年的考古活动中,西北联大历史系师生将这对石兽挖掘出土。可惜这对石兽在1967年破“四旧”过程中被砸碎,并于1976年修复后,移置于张骞墓前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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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石刻为青石灰石质地,采用了圆雕手法,兽首高昂,颈部后仰,整体造型呈“S”型。虽然残损风化非常严重,但依然还能看出其整体的造型和气势。这与东汉时期流行的同类石兽造型可以说是一模一样。因此,个人认为,这对石刻应该属于东汉遗物,而非西汉张骞墓。这种将户外石刻随意移动后,造成历史信息的丢失和讹传并不少见。当地文博单位不加以考证,还讲故事作进一步讹传的行为极为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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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过我麒麟专题视频讲解的朋友们可能会知道,自先秦到两汉时期的麒麟形象,均与凤凰配对出现。 当时的麒麟和凤凰在古人心中是最高级别的两种祥瑞,因此经常配对出现,所谓凤毛麟角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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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对的麒麟形象从现有的考古出土文物来看,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的画像砖和画像石上。所以,先秦时期根本不可能出现成对的石刻麒麟在陵墓前。而在陵墓前设置麒麟石刻,目前仅见于唐代武则天为其生母建造的唐顺陵前有一对。因此,《西京杂记》中所记载的这一对石麒麟真实存在吗?我个人认为,它们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存在过,而是《西京杂记》虚构的遗闻轶事。

但是,《西京杂记》中的这段记载,却被后世广为转载。也成为日后南朝帝陵前石兽被讹传为“麒麟”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北宋宋敏求编撰的《长安志·卷第四·宫室二·汉中》中就有记载:“青梧观,一作桐。《西京杂记》曰:观前有二梧桐树,有石麒麟二枚,刊其胁为文字,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头高。丈三尺,东边者左脚折,折处赤如血。父老谓有神,皆会血属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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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南宋刘辰翁对唐代杜甫《集千家注批点杜工部诗·曲江二首》进行了批点,在对“苑边高塳(冢)卧麒麟”中的“麒麟”作注释时,就是直接引用了《西京杂记》中的这段记载:“五祚宫西青梧观柏树下有石麒麟二枚,各刊其胁为文字,是秦始皇骊山墓上物也。头高丈五尺,左脚折余曰绊,音半,马絷也。赵曰:两句皆记眼前所见也。冢前有石麒麟,盖富贵之家,卧则冢之荒废矣,故公落句有感焉。”从中可以看出,此讹传到了唐宋时期,大多数的文人雅士已经将陵墓前的所有石兽普遍认为就是“麒麟”。你很难相像,像杜甫这样的著名唐代诗人,竟然也会将此讹传的名称写入诗中。而类似的诗词文献,自唐代以来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而南宋的刘辰翁,更是直接就引用了《西京杂记》中的这段记载,去论证杜甫诗中所描述陵墓前的“麒麟”,就是《西京杂记》中所记载的“石麒麟”。用讹传的源头,再去论证后世的讹传,并做到了名称上的闭环,但却忽略了实际上外形特征的区别。真正做到了“假作真时真亦假”。当然,这并不能怪古人。我是经过十来年对文献记载,和各种考古出土文物的收集,并实地走访考察过这些出土文物。而像杜甫这样的古人,在当时的条件下,缺少很多直接有力的证据。所以,古人在对更早的事物做论证时。大多数时候,只能去依赖古代文献资料中记载的内容。这些文献记载中的真实性又有多少呢?他们当然不知道。而真相,并不是没有。史料中亦有相对正确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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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章怀太子李贤(655-684年)在对《后汉书·孝灵帝纪》中的“天禄”做注释时,就有用实物论证观点:“天禄,兽也……,案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旁有两石兽,镌(juān)其膊一曰天禄,一曰辟邪。据此,即天禄、辟邪并兽名也。”宗资是东汉桓帝时期汝南的太守。而南阳宗资墓前的这一对石兽,自唐宋以来,就被记载于册。比如,北宋欧阳修的《集古录·卷三》,还有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均有记载宗资墓前的这对石刻“天禄”和“辟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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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北宋大观三年(1109年),汝州知州王寀(采)在《汝帖》中,还收录了这对石兽身上所刻“天禄”和“辟邪”铭文的摹本。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十一·异事》,北宋赵明诚在《金石录卷十八》中均有记载。因此,这对石刻“天禄”和“辟邪”是汉代此类石刻中最著名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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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南阳市汉画馆大厅里展示有两件石刻,该对石兽由石灰岩雕成,其中左边石刻右膊部刻有“天禄”铭文,通高1.65、长2.20米,右边石刻通高1.65、长2.35米。据专家考证,这两件石兽制作于延熹九年(166年)以后,距今18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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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比唐代李贤注释更早的文献资料。北魏郦道元(约470-527年)在《水经注·卷三十一》中亦有类似记载:“滍(zhì)水出南阳鲁阳县西之尧山……水南有汉中常侍、长乐太仆吉成侯州苞冢。冢前有碑,基西枕冈城,开四门,门有两石兽,坟倾墓毁,碑兽沦移。人有掘出一兽,犹全不破,甚高壮,头去地减一丈许,作制甚工,左膊上刻作辟邪字。”根据《吉成侯州辅碑》记载,此墓为东汉永寿二年(156年)后,由乡人姻族为宦官州辅所立碑文,原碑立于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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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卷二十三》汳(biàn )水中还记载:“汳水又东迳梁国雎jū阳县故城北,而东历襄乡坞南。续述征记曰:西去夏侯坞二十里,东一里即襄乡浮图也。汳水迳其南,汉熹平君所立,死因葬之。弟刻石树碑,以进厥德。遂前有师子天鹿。累博作百达柱八所,荒芜颓毁,凋落略尽矣。”从这段文献记载可知道,在商丘雎县襄乡有一座佛塔,东汉熹平君所立。死后,其弟在其墓前刻石树碑,墓道前有石刻的狮子和天鹿。此天鹿并非鹿形动物,而是指有独角双翼猛兽造型的天禄。

我们目前所见东汉此类石兽的遗存,主要分为两大类,三种造型。一类为狮子造型,另外一类为有角有翼的猛兽造型,其中独角有翼的为天禄,双角有翼的为辟邪。这些石兽遍布山东、河南、安徽、陕西、四川等地。但而从未见过大型石刻的鹿形动物,更没有与鹿相似的麒麟造型。可见,《水经注》中的这段文献记载,与出土文物相互印证。我们就来看一下全国知地的一些相关出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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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在山东临淄地区出土了两件石刻狮子,残高:91.50厘米,残长:130厘米,宽:48厘米。在其颈部刻有隶书题铭“雒陽中東門外劉漢所作师子一雙”。表明这一对石刻狮子,是由洛阳中东门外一名叫刘汉的工匠制作而成,然后运往山东临淄地区。这一对石狮的体量并不大,从洛阳运到山东地区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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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山东嘉祥东汉武氏墓前,也有一对东汉石刻的狮子造型。其《石阙铭》上明确记述了石狮凿刻的年代及详细情况:“建和元年(公元147年)太岁在丁亥,三月庚戌朔四日癸丑,孝子武始公,弟绥宗、景兴、开明使石工孟孚、李(季)弟卯造北阙,直(值)钱十五万。孙宗作(阝市)狮子,直(值)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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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这对狮子是东汉建和元年(公元147年),由一位名叫孙宗的工匠制作而成,价值四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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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960年,陕西咸阳市国棉二厂工地出土一对东汉狮形石刻,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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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博物院里,也收藏一件东汉石刻狮子,1988年,出土于许昌市。其造型与咸阳国棉二厂出土那对石刻狮子造型一样,但河南博物院却将其标注为“石辟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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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河南洛阳涧西孙旗屯,出土了一对有角有翼猛兽造型的石刻,一只独角一只双角。高122厘米、长165厘米。在石刻的颈背位置,阴刻有“缑氏蒿聚成奴作”七个字。这里的缑氏,应该指的就是隶属于河南洛阳偃师区的缑氏镇。这七个字表示这件石刻是缑氏蒿聚一名叫成奴的工匠所制作的。虽然没有像前面那两组石刻在肩膀上刻画“天禄”和“辟邪”的铭文。但其造型与南阳汉画馆所陈列的石刻相似,可以确定它们就是属于同时期同类型的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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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在河南洛阳孟津老城油坊街村西挖水渠时,在距地表约5米深处,出土了一件独角有翼猛兽造型的石刻,出土时残损。与其一同出土的还有一些石阙的残块,应该是被毁坏后堆放在一起的。经过修复后,在洛阳博物馆中展出。它通高1.9米,长2.97米、宽0.9米,重近8吨。是目前出土同类汉代石刻中体量最大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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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西京杂记》中记载的那对石麒麟头高(一)丈五尺。若在汉代,一丈五尺等于3.465米。那么,其体量将是洛阳这件几倍之大。将他们从秦始皇陵移到100里外的“青梧观”不太现实,也没有理由。因此,种种证据表明,《西京杂记》中的这段记载,其真实性并不可靠。

从目前现有考古出土的这些石刻文物来看,在高级官吏陵墓前设置类似大型石刻的风尚,始于东汉中期偏晚的洛阳和南阳一带,并有专门负责制作这些石刻的工匠和作坊。这种石刻自东汉中晚期开始,以河南洛阳和南阳为中心形成风尚之后,逐渐向山东、四川、陕西、安徽等地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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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一些其它的出土文物,来作进一步的论证。2008年,河南安阳西高穴村二号墓,经抢救性考古发掘被确认为东汉晚期曹操墓。曹操(155-220年)墓所出土的一块画像石中,有一组带榜题的神兽图像。可识别的榜题从左至右分别是“舍利也”“阳遂鸟”“辟邪离也”“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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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榜题为“辟邪离也”的旁边,是一只一头上有双角,肩有羽翼的猛兽造型。我们将其与洛阳出土的东汉石刻,还有现存南京狮子冲的南朝石刻作下对比。除了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外,其它有角有翼猛兽造型的主要特征是一致的。而类似带“天禄”和“辟邪”铭文的形象,还见于东汉时期的青铜镜上。而这些青铜镜上与铭文相对应的形象,与同时期墓葬前的石兽造型高度吻合。另外,从先秦至南北朝时期,“麒麟”形象一直都是鹿形独角的造型。所以,“麒麟”和“天禄”“辟邪”的造型,在两汉时期是非常明确的,在外形上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而《西京杂记》中这段最早将陵墓前的石刻,称之为“石麒麟”的记载,却极大地误导了后人。特别是南朝及后来的很多诗词文献记载中,便误以为此类陵墓前的石刻,不管长什么样子,它们都是“石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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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明代徐献忠在《吴兴掌故集·卷九·古蹟类》中记载:“石麒麟,在长兴西北二百步大雄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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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明代刘昌在《县笥sì琐探摘钞·卷一》中,将南阳至麒麟岗所见陵墓前的石刻称之为“石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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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明代姚旅在《露书》中,对陵墓前的石刻进行了考证:“今人墓前有石羊石虎。按石羊,天禄也,似鹿非鹿,名曰挑拔。石虎者,辟邪也,似虎非虎,以能食鬼,故曰辟邪。”历朝历代的陵墓制度不同,他将唐宋以后陵墓前所见的石羊和石虎考证为天禄和辟邪,显然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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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又说:“今元旦画形悬门,正辟邪也。荆楚岁时记谓虎者误。罗愿又谓,挑拔一角曰天禄,两角曰辟邪者,亦误。若系一兽,《十洲记》不宜两著其名矣。”这一句还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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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西汉东方朔编撰的《十洲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聚窟洲……及有狮子、辟邪、凿齿,天鹿长牙,铜头铁额之兽。”所以,如果说天禄和辟邪,从来没有统称过。目前最早仅见于唐代初期,颜师古在《汉书》中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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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说:“辑柳编谓,后人以石麟、辟邪乃帝王陵寝所用,改用石羊、石虎,则汉宗资亦非帝王,墓前已用天禄、辟邪矣。且设此原以辟猛兽,若用石羊,宁复足畏。” 这段话说对了一半。汉代使用石刻天禄和辟邪的制度最初确实跟帝王无关,而是官吏或地方豪绅们形成的一种风尚。它们本身就是宗教信仰思想下赋予的名称而已,其功能就如其名,是古人追求“天禄”和“辟邪”,而非指造型。古人希望能通过这两种“虚构”的神兽,能让他们“永享天禄,避险除凶”。而汉代就已经开始出现石羊,其作用主要是引领升仙,而非镇墓辟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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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完全将南朝帝陵前的石兽讹传为“麒麟”的,却是另外一本史料,那就是《南齐书》。我们现在普遍看到近现代学者,称南朝帝陵前的石刻为“麒麟”的主流观点,这本史书就是“罪魁祸首”,可以说是“功不可没”。这些明显有误的古代诗词文献资料,在经过历朝历代的讹传之后,已经完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也是导致现如今很多不明真相的学者,直接将南朝陵墓前的石刻统称为“麒麟”的主要依据。明知有错,却将错就错的继续以“麒麟”命名,这种助长“指鹿为马”的行为,就是一种不作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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