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使用下方推荐的浏览器访问

安卓版本 苹果版本
2345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谷歌浏览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报

男子在学校调解室猝死,妻子:我快抑郁了,打算走司法途径

时间:2026-04-16 03:00:25 点击: 【字体:

编者按

悲剧发生的时候,往往没有赢家。一位父亲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学校的调解室里,一个家庭在瞬间崩塌,一个孩子可能要用一生去治愈那个下午的记忆。

这是一面沉重的镜子,照出了我们所有人都不愿面对的裂痕。但我们呼吁理解与担当,而非简单的指责。

我们相信,没有一位教育工作者愿意看到学生受到伤害,也没有一位老师愿意面对家长在校内的猝然离去。此刻,学校需要的不仅是依法依规接受调查、厘清责任,更需要的是一种主动、诚恳的担当。

逝者已矣,生者前行。 愿这场悲剧带来的不只是伤痛,更是改变的动力。愿从今往后,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每位父母都能安心地目送孩子走进校门,每个教育者都能骄傲地说:在这里,每个生命都被温柔以待。

云南曲靖一男子因得知儿子被校园欺凌导致情绪激动,猝死在校调解室中引发关注。4月13日,九派新闻联系了逝者的妻子李女士。

据她讲述,3月30日下午,她与丈夫因儿子在学校被同学殴打一事,前往儿子就读的曲靖市马龙区通泉中学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丈夫得知儿子长期遭受同学索要零食、索要钱财、殴打,情绪激动,短短几分钟内突发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李女士丈夫的死亡医学证明。图/受访者提供

李女士表示,事发至今已过去近半个月,丈夫遗体尚未安葬,家中水果摊停业,儿子精神也受到重创,近两周未上学。

学校、教育局等部门的处理让她感到心寒,“学校说可以募捐给我3万元,教育局说愿意再凑1万元,可是4万元怎么能换一条人命,我会通过司法程序来寻求公道。”

4月14日,记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电话联系校方,显示号码为空号,随后通过马龙区政府的公示信息致电通泉中学的两位老师,电话均未接听。

据媒体此前报道,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称已成立工作专班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此外,调解过程的录音显示,事发当天中午李女士儿子与同班同学因口角发生打架,李女士儿子被该同学殴打,班主任通知双方家长到校调解,调解过程仅持续约6分钟,双方家长并无过激言行,李女士丈夫未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

【1】男子得知孩子被欺凌后猝死在校调解室

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下午3时5分左右,她和丈夫接到儿子班主任打来的电话,说小孩在学校里被打了。二人很快赶到学校,在操场上与老师和另一方家长沟通。“我们去之前以为只是同学之间发生口角,小打小闹,直到了解孩子真实遭遇,才反应过来他是被欺负了。”

李女士了解到,从这学期开始,儿子被该同学索要物品、钱财,提出拒绝后曾遭殴打,“我儿子宿舍的床板上面有一个大洞,我问孩子平时怎么睡觉,他说只能侧着睡。”

随着针对儿子的恶劣行径被揭露,李女士的丈夫情绪激动,他质问对方是否懂法,并直言儿子所遭受的就是“霸凌”。老师看到这种情况,立刻劝解其不要过于激动,为避免双方发生争执,将所有人都带到了调解室。

据李女士回忆,进入调解室后,老师一直在批评打人的同学,同学家长也在一旁教育,后来那个同学想站起来给她儿子道歉,就在这时候,她突然发现丈夫不对劲。“我看到我老公在那里喘气,也能清楚地听到呼吸声,问他怎么了。”然而,几分钟时间后,她意识到丈夫停止了呼吸,“人当场就没了”。

李女士介绍,丈夫当时看起来情绪激动,后来医生给出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在她看来,丈夫平时很注重身体,不抽烟也不喝酒,晚上还会健身,身体状况并不差,唯一的隐患就是高血压,但因为长期服药,也控制得比较好,“若不是碰到这种事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我三十多岁才生了我儿子,夫妻俩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丈夫也是把孩子放在心尖上疼的,怎么可能接受孩子被同学欺负成那样?”李女士说,儿子是住校生,每个星期只有周末回家,星期六回来、星期天走,“孩子回来从不跟我们说这些,在这种毫无预期的情况下得知这些事时,对我和丈夫都太突然了。”

【2】家中生意停摆,孩子精神堪忧停学两周

丈夫猝然离世后,李女士一直处于巨大的悲痛中,涉事多方的处理态度也没能安慰到她。

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学校工作人员拿来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但老师们全都不会用,后来她拨打120,急救人员通过电话询问还有没有呼吸,她说还有,对方就教她怎么做人工心肺复苏。“在场的只有我一个人在操作,大约过了七八分钟,120赶到了,一检查就说没有心跳。”

她认为学校在急救方面的准备和培训严重不足,事后找过教育局、学校,未获有效回应。她称,打人同学的家长未主动联系过她,学校后来提出组织师生捐款,预计能募捐到3万元钱,教育局那边说会再凑1万元,“他们称是出于人道主义给我们家捐款,但那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他好好地走进学校却没能走出来,钱难道可以换他的命吗?”

李女士说,她和家人一开始相信学校会给出一个公平的解决方式。“我最初不想走司法程序,觉得等不起这个时间,也请不起律师,现在我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来寻求公道。”

如今,丈夫已经去世近半个月,遗体还没有安葬,这个小家在这场意外后分崩离析,生活也难以为继。李女士说:“我不会开车,拉不了货,根本没法做生意,家里的水果摊现在已经停了,等于说是没什么收入了。”

“出事后孩子精神状态不太好,经常头痛头晕,流鼻血,他甚至还在想,如果那天调解没有叫爸爸去,就不会失去爸爸了。”李女士的儿子报名了今年6月的中考,但眼下孩子已经两个多星期没有上学,“我跟老师说,要不要让孩子休息一下,对方说中考已经报名了。”

李女士说,孩子的爷爷本来就已经重病在ICU,听闻儿子的死讯,病情进一步恶化,“我们一家人都快抑郁了,我现在只想为丈夫讨一个公道。”

【3】律师:父亲猝死与儿子被欺凌有诱发因果关系

4月14日,就此事所涉法律问题,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父亲在调解中因得知儿子长期被欺凌,情绪激动,心源性猝死,二者可能存在法律上的诱发因果关系,家属有权主张侵权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死者自身高血压病史是死亡主要原因,但长期欺凌及校方处置不当构成重要诱因,校方与欺凌学生监护人应按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根据目前的信息,若学校在已知学生长期遭受欺凌的情况下仅通知家长到校调解,未及时采取有效干预和保护措施,已违反法定职责,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若欺凌事实经查证属实,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除承担校内纪律处分与可能的行政责任外,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欺凌行为是引发本次悲剧的重要起因,监护人需对受害学生的人身损害及父亲猝死的相应损失承担部分过错赔偿责任。”

赵良善还指出,校方在现场配备AED,若无人员会操作使用,已构成急救措施不到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及合理急救义务,配备急救设备却未开展培训、无法有效使用,实质上延误了黄金抢救时间,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死亡后果加重部分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他同时表明,当地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负有法定监管与处置职责。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教育局应当对学校欺凌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救护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针对本次事件,应依法全面调查事件经过,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对失职人员依规追责,组织协调善后处理,并指导学校完善欺凌防治与急救培训机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最后,赵良善补充道,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遗体应及时妥善安置,长期停尸可能构成妨碍公共秩序,扩大的停尸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家属目前拒绝安葬遗体的做法在法律上存在风险,建议依法理性推进维权。“家属应尽快完成尸检固定死因证据,依法安葬后,保存好欺凌证据、调解记录、急救记录、医疗凭证等材料,通过协商、向主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主张赔偿。”

九派新闻记者 秦欣然

编辑 万璇 肖洁

【来源:九派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