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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谈到台湾,别再用“收复”或者“回归”这两个词了。根据我们的法律,台湾在1945年就已经从日本手中收回了。

时间:2026-04-12 03:30:07 点击: 【字体:

现在只是内部出现了点问题,我们和台湾要处理的,是内部事务。

1895年,日本通过不平等条约强占台湾和澎湖。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一员,坚持斗争。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明确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等,必须归还中国。

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9月,日本签署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公告规定。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台湾省受降仪式,正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台湾及澎湖列岛重归中国版图。

这一系列国际法文件,确立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作为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继续行使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主权。

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进一步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根据这些法律依据,台湾早在1945年就已从日本手中收回,主权问题早已解决。

“收复”和“回归”这两个词,听起来顺耳,但仔细琢磨,用在这里其实不合适。为什么?因为这两个词默认了一个前提:这块地方目前在法律上不属于我们,我们需要把它拿回来。可事实恰恰相反,无论是从历史还是国际法上看,台湾的主权自1945年10月25日起,就牢牢握在中国手里,从未改变。我们现在面对的不是主权归属问题,而是中国领土上的一部分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其治权目前与中央政府处于分离状态。这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对立问题,而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争端。

就好比一个大家庭,房子和地契的户主名字清清楚楚,毫无争议。但现在有个别家庭成员待在房子里,暂时不听从户主的安排。我们要解决的,是让家庭成员回到正常的家庭秩序里来,而不是再去争论“这房子到底是谁的”。争论“收复”,等于默认了房子可能不是自己的,这就在法理上自己先退了一步。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什么?是“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或者说“结束政治对立状态”。我们的目标,是让台湾地区的治理重新回到中央政府的框架下,让两岸同胞在一个共同的主权国家内,共享太平,共谋发展。这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内部事务,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指手画脚。

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和我们建交,签署的文件里都白纸黑字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他们和台湾地区只能进行非官方的民间往来。任何试图与台湾进行官方往来、对台军售的行为,都是在干涉中国内政,破坏它自己承诺遵守的国际法准则。

也正因为这是“内部事务”,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始终优先考虑和平的方式。我们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照顾台湾实际情况,保障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确保他们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的是增进同胞福祉,融洽同胞感情,逐步化解心结。

当然,和平统一的大门始终敞开,但这扇门是双向的。如果有人误判形势,试图依靠外部势力,无限期拖延甚至朝着分裂的方向冒险,那无疑是玩火。中国政府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和足够的能力,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不愿看到骨肉相残,但决不允许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这里的底线清晰而明确。

总而言之,在台湾问题上,我们的立场建立在坚实的历史与法理基础之上。我们谈论的不是“收复”一片丢失的领土,而是如何“抚平”国家内部的伤痕,完成历史尚未完成的统一篇章。这需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既坚持原则,又展现智慧与包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网友:跨过台湾去,解放全中国!这个提法最合适。当然,解放的放式是多样的,可以和平解放,也可以公安警察真接把台独分子抓起来,也可以解放军直接进驻台湾。对付外国干涉,我们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实力足足有能力为之。

军队为啥叫解放军就是台湾还没有解放…

说得太对了,主权领土问题早已解决了,现在主要是治权分治,是一个被淘汰的政府,仍然挂着自己的旗子在运作,当然,这是违背国际法的。